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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公司【揭秘】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要求及验收时限!

时间:2022-07-30     作者:杭州清汽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公司【揭秘】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要求及验收时限!杭州清汽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生产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氨逃逸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VOCs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分析仪及过程气体分析系统的企业,主要做气体分析仪的技术性研究、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产品研发、销售、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提供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1,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要求

  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大气污染物排放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行监测中明确要求进行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排污单位已安装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需要与生态环境部门的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设备联网。

  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数据有效传输率应保持在90%以上。

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2,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如何验收

  《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规定,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结合法律规定,企业是组织实施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的主体,因此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应由排污单位自主验收。

  排污单位可参考《固定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水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ODCr、NH3-N等)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相关开展自主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同时为了保证重点排污单位安装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的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自动监控设备应当按照《污染源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进行定期比对监测,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且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3,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时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暂行办法》,其中规定: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CEMS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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